您的位置:首页 > 关于我们 > 大事记

2003年大事记

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 

  3月28日,自治区盐业公司在全区直属企业运销业务实施电算化。 

  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在呼和浩特市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举行新办公楼奠基仪式。 

  4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同意额吉淖尔盐场生产的“母亲湖”盐砖销往赤峰市的克什克腾旗、林西县、巴林左旗、巴林右旗、阿鲁科尔沁旗及通辽市霍林河市、开鲁县、扎鲁特旗市场,以保证当地畜牧业发展用盐的需要。 

  4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成立防治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组长赵玉怀。 

  8月16日,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和巴林左旗交界处发生5.9级地震,随后又发生了100余次余震。地震给公司所属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翁牛特旗四个盐业支公司造成极大的损失,碘盐库、办公营业场所及职工住宅均出现了程度不同的墙体、横梁裂缝,部分碘盐库倒塌,经济损失1800多万元(包括食盐损失)。 

  10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成立食盐批发企业等级评定机构,主任由赵玉怀兼任。 

内蒙古自治区盐务管理局

  4月25日,自治区盐务管理局要求各盟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做好非典型肺炎预防和控制及食盐市场供应工作。 

  6月23日,自治区盐务管理局要求区内盐业生产、运销企业,湖研所、质检站从2003年7月1日起执行〈工业盐〉新新标准。 

  7月8—9日,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东北、内蒙古四省(区)盐政联合执法第二届第二次行动工作会议,四省(区)盐务局局长、主管副局长、盐政处长参加了会议。 

  8月5日,自治区盐务管理局要求区内食盐定点生产、盐业(分)公司从2003年8月份开始启用新版“食盐准运证”,新旧“食盐准运证”可交替使用,8月10日以后,旧版“食盐准运证”停止使用。 

  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盐务管理局向自治区发改委申请在盐价中设立的行政性收费的执收单位由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盐务管理局。 

  10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盐务管理局建立全区信息网络。 

  11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盐务管理局表彰自治区盐业质量检测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内蒙古自治区盐业质量检测站、兰太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先进单位,额吉淖尔盐场明元、内蒙古自治区盐业质量检测站的葛丽萍、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孙梅被评为先进个人。